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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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一)概况
+320m石门位于水井湾煤矿的+320m水平,西临+320m车场与K2提升下山,上为正在布置的+380m水平,该石门具备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为进入+320m K1煤层布置巷道,现准备从该石门底板向顶板揭穿+320m下盘K1煤层。
(二) 煤层赋存
根据砚石台煤矿勘探资料及+320m上下盘K1煤层的相关资料分析;+320m下盘K1煤层产状为:走向N10°~ 25°,倾向E,倾角45°~58°之间,平均倾角55°;煤层厚度0.3~3.2m,平均厚度1.5m;煤层结构为半亮型复杂结构的K1煤层,煤层破坏类型为Ⅱ~Ⅲ类,属三类不易自燃发火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石门揭煤标高+320m,埋藏深度230m。
(三)地质构造及应力
1. 该石门距地表230m,属浅中部水平,开采煤层为砚石台煤矿采空区遗留的残煤,其上部为正在布置的+380m水平,矿山压力不大;该石门所处区域无大的地质构造,不存在区域构造应力。
2.由于该石门煤层属急倾斜煤层,煤体粘结性差,受放炮震动影响,煤体有沿真倾斜方向垮冒的可能。。
(四)瓦斯及突出情况
1.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
由于该石门为砚石台煤矿采空区,所揭煤层为砚石台煤矿遗留的残煤,根据+380m下盘石门揭煤情况分析,所揭煤层的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极小。
2.突出情况
(1)由于所揭露的煤层为砚石台煤矿遗留的残煤,揭煤区域曾受采动压力影响,岩层裂隙十分发育,根据相邻的+380m下盘石门揭煤情况分析,该石门揭煤不存在突出危险性。
(五)相邻石门揭煤情况
+380m石门揭K1下盘煤层时,仅采取远距离爆破措施后,安全揭开了K1下盘煤层。
(六)突出危险性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该区域煤层瓦斯压力小,开采区域内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因此该石门揭煤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二、工程技术措施
1.探眼措施
该石门在距煤层10m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边探边掘措施(探眼布置见图1)。当掘进致K1煤层底板垂距2.0m时停头,采用长钎(5m)探明煤层厚度及瓦斯情况。
2.远距离放炮措施
在K1煤层底板垂距2.0m停头位置,由掘进队将工作面刷成斜面,采用全断面揭煤措施;揭煤炮孔布置28个(炮眼布置见图2),用风动凿岩施工,孔径40mm。放炮时,该水平全部停电。远距离爆破选用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电雷管要求用测试仪精选,阻值控制在5Ω左右,误差不超过±0.2Ω。
三、安全防护措施
(一)通风系统
1.该石门揭煤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因石门掘进期间,其通风系统已独立,所以通风系统不需要改变。)
2.揭煤前,必须对石门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设施损坏必须及时修补齐全,确保设施牢固,系统可靠。
3.石门工作面局部通风: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供风量不低于75m3/min;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二)爆破炮孔施工:
1.炮孔施工采用风钻配ф40 mm钻头实施,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使用便携式瓦斯传感报警仪,随时监测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打钻,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设计参数进行施工。
3.施工中必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每班必须有人负责施工安全。
(三)装药联线:
1.装药前必须检查每个炮孔的情况,用压风将孔内的煤岩粉吹干净,并填塞底泥,发现炮孔变形或堵塞,应进行清理炮孔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装药工作。
2.装药前,检查工作面20m范围内及其回风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
3.所有炸药不得有变质现象,雷管脚线不够长时用胶质铜芯线按要求接长,并用黑胶布包好,防止发生短路。
4.装药时,必须做到炸药、雷管、炮眼与设计三对号,炮眼内药卷要求正向装药,煤孔与岩孔应分段装药,用炮泥隔开,炮眼孔口剩余部分用炮泥填满,封泥长度不得少于1.0m,且每个炮眼必须装底泥和水炮泥。
5.装药完毕后,先检查所有炮孔装药情况后联线,联线时每个雷管脚线必须用砂布擦试干净后再联线,每个炮眼内的雷管及炮眼间雷管均采用大串联方式联接;在母线联通前,先检查母线电阻,待撤人完毕后,然后再与工作面雷管相联,在放炮掩护点检查总电阻。
6.放炮母线敷设:工作面→+320m车场→K2提升下山→+380m石门下车场(放炮掩护点)。母线敷设好后,两端线头必须扭结成短路。
7.联好线后,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并将靠近工作面的风、水管与电缆等设施掩护好。
(四)放炮:
1.在确认指定地点岗哨设好、人员搜索完毕、通风系统正常、设施完好、线路符合要求、所有现场人员撤至放炮掩护点后,由现场负责人向地面总指挥汇报装药、联线、撤人、瓦斯等情况后,由总指挥下令方能放炮。
2.救护队在放炮掩护点戴机待命,放炮半小时后,经矿总工程师同意由现场指挥命令救护队带机进入工作面检查,并将现场情况向总指挥汇报,然后再送风排放工作面瓦斯。放炮后,若有异常情况必须听从总指挥的指令进行处理。揭开煤层后根据瓦斯等情况,由总指挥下令恢复作业。第一次揭煤停头24小时后方可恢复作业。
3.该工作面进行清理作业时,首先进行敲帮问顶,清理好悬矸浮煤,同时进行支护工作,洒水防尘,检查并处理残瞎炮,人工装矸。
4.放炮掩护点:+380m石门下车场。
5.停电范围: +320m水平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6.撤人范围:+320m水平所有人员。
7.站岗点:+380m石门下车场。
8.揭煤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揭煤所在的生产水平。
(五)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揭煤前,施工队准备好板材、芭片等支护材料。如揭煤发生煤体垮冒,必须及时采取刹刁等特殊支护形式,避免垮冒诱发倾出的发生。
2.揭煤前在距石门工作面25~40m外安设一组压风自救器,数量不低于5个,掘进队在该处挂10个压缩氧自救器,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3.揭煤前必须在该石门按规定安设瓦斯报警传感仪,确保报警、断电灵敏可靠,随时监测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4.搜索撤人工作应在放炮前一小时完成。
5.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 “三人联锁放炮制”及“放炮停送电请示汇报制度”。
6.放炮前后,要保证该石门水管有水,并备齐一定长度的胶管(以到达工作面位置为宜),作洒水防尘和该工作面发生火灾时灭火之用。
7.放炮时必须进行风水喷雾防尘,装矸时必须洒水防尘、冲洗岩帮,并注意有否带出未爆的雷管、炸药。
8.有突出预兆或发生突出时人员的避灾路线:工作面→+320m车场→K2提升下山→+380m石门→二级提升上山→+495m运输巷→一级提升上山→地面。
(六)组织措施
1.矿成立石门揭煤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技术负责人,成员: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及各个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平衡、协调该石门揭煤期间的各项工作。
2.爆破前一天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通瓦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瓦斯队、机电队、掘进队学习揭煤措施,落实有关人员职责,安排具体撤人、站岗、放炮工作。
3.揭煤当天组织领导:地面总指挥:矿长,井下现场指挥:矿技术负责人,其它各部门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