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8
浏览量:55
针对突出煤层开采的特殊风险,必须严禁使用放顶煤、水力采煤等非正规方法及风镐落煤,同一应力区禁止相向作业;顶底板岩巷掘进需动态验证地质,严防误穿煤层;爆破前需严密充填不装药眼孔,并强化支护措施;同时,优先实施开采解放层或预抽瓦斯等区域防突手段,急倾斜煤层双上山掘进时严格限制工作面数量与爆破方式,确保作业安全可控。
1.突出煤层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水力采煤法、非正规采煤法采煤,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2.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开采或掘进。
3.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危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4.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5.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解放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6.在急倾斜突出煤层中采用双上山掘进时,2个上山之间应开联络巷,联络巷间距不得大于10m,上山与联络巷只准1个工作面作业。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应采取深度不大于1.0m的炮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
7.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背帮接顶。
8.采用震动性爆破必须遵循前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