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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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工程针对溜煤眼至皮带机头第四组架杆11米范围实施0.7米深拉底作业,采用风镐为主、震动炮为辅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打眼、装药、联炮及放炮全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湿式打眼、水炮泥封口、瓦斯浓度监测及"一炮三检"制度,并由跟班队长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达标。

一、煤矿工作面胶带顺槽皮带机头拉底工程概况
工程量:本次工程具体是对溜煤眼处至皮带机头第四组架杆进行拉底,工程量:11m,深度0.7m。
二、煤矿工作面胶带顺槽皮带机头拉底施工方案
采用风镐为主,放震动炮为辅的方法进行拉底。
三、煤矿工作面胶带顺槽皮带机头拉底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
打眼使用风枪,采用打浅眼放小炮。
安全注意事项:
①打眼前,先检查巷道顶板、煤壁的安全情况,打眼机具的完好情况,确认无问题后,进行打眼。
②打眼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③打眼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打眼工具及风管、水管撤离到安全地点,堆放整齐,严禁在巷道内乱扔乱放。
④打眼坚持湿式打眼。
2、装药:
①炸药选用矿用Ⅲ级乳化炸药,雷管选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炸药、雷管严格执行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②装配引药时,先将雷管脚线短结、雷管由药卷顶部装入,然后用脚线将药卷缠住,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脚线结头悬空。
③装药时,先清理干净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各药卷紧密接触,采用正向装药,每眼装药量为75g,雷管每眼1发。
④坚持使用水炮泥,湿炮土封口,每个炮眼使用1个水炮泥,水炮泥至眼口部分用粘土封实,封泥长度不小于500mm。
⑤装药后将雷管脚线悬空。
安全注意事项:
①炸药、雷管的运送,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是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熟悉炸药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人员运送,运送人员应直接送到工作面,并分箱上锁,严禁中途停留。
②炸药、雷管存放在距作业地点80m以外,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两箱间距大于5m,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由放炮员送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
③装配引药,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25、326条之规定。
④装药前,必须详细检查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情况,超过1%时,严禁装药。
⑤装药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327、328、329条之规定。
3、联联、放炮:
⑴放炮母线要避开电缆、导电体悬挂,放炮母线长度不小于70m,并且不得有破口,如有破口必须及时更换,采用大串联联线。
⑵放炮母线接头在放炮前、放炮后,必须短接。
⑶联线时的接头必须悬空。
⑷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在所有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道上布置警戒,警戒人员在未得到班长命令不得擅自撤除警戒。
⑸放炮前,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人员都撤离到警戒线以外,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⑹放炮前,详细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⑺放炮时,放炮员连喊三声“放炮啦”后再等5秒方可放炮。
⑻作业时只准用一台MFB—200型发爆器,严禁使用其它电力进行放炮,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与发爆器连接在一起,严禁转交给他人使用。
⑼放炮后由班长放炮员首先进入放炮地点检查放炮情况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⑽处理拒爆、残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341、342条之规定。
⑾装药、联线、放炮作业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担任,严禁其他人员作。
⑿打眼放炮作业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⒀放炮前用废旧皮带或旧风筒将皮带架杆、及管线保护好。
四、其他要求
1、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亲自指挥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每班施工结束前,必须将施工场所清理干净,保证文明生产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