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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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吊挂眼与起吊锚杆的施工需求,吊挂眼专用于固定电缆、管路等轻量设备,采用单根Φ181800mm普通锚杆或Φ202200mm等强锚杆;起吊锚杆则专为大型设备设计,使用一组2根Φ20*2200mm等强锚杆,施工前需由使用单位定位眼位并通知修护队,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顶板支护安全;锚杆型号由现场会或生产技术科确定,严禁随意施工,施工后经多部门联合鉴定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则需重新补打。

1、 吊挂眼主要是吊挂电缆和管路等重量较轻的设备,起吊锚杆主要是起吊大型设备专用的锚杆。
2、 施工前由使用单位点好眼位,然后通知修护施工队。施工前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和帮部的支护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顶帮所有的活矸,大块放线矸石采用打带帽点柱临时支护。施工起吊锚杆时必须在顶板护好情况下进行。
3、 锚杆型号由现场会主持人定,按照现场会要求施工。如现场会未定锚杆型号,则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办提供施工锚杆型号,严禁随意施工。无特殊说明情况下,打吊挂眼采用1根Φ18*1800mm普通锚杆或Φ20*2200mm等强锚杆,打起吊锚杆采用一组2根Φ20*2200mm等强锚杆。
4、 起吊锚杆扭矩≥120N.M; 锚杆拉拔力≥120KN(岩孔);达不到要求必须在眼位旁重新补打。
5、 锚杆角度:与顶板岩层交角≥75°。外露长度100mm~150mm。孔深允许偏差:0~+50 mm;
6、 锚固剂规格视锚杆具体规格而定。锚杆每孔锚固剂数量:每孔2卷中速锚固剂,搅拌时间为20—30s,紧固等待时间8分钟。
7、 吊挂锚杆和起吊锚杆施工完毕后,由生产技术科、机电办和使用单位现场鉴定,经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必须重新补打并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