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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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水害事故,需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一旦发生透水,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由当班人员发出警报并沿避灾路线撤离,同时上报矿部调度室;矿部根据灾情启动预案或请求支援,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挥有序撤离;排水作业区人员坚守岗位执行排水命令,救援时需查明透水点性质及受灾区域,加强有害气体检测;若人员被困,应保持冷静、减少耗氧、高处避难并配合救援,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一、煤矿矿井水灾处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一旦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当班领导、跟班特员和作业人员须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组织受水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立即沿水灾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部调度室报告灾情。
3、矿部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的实际情况,启动紧急救援预案或层层上报,请求支援,制定相应的营救措施和处理计划,同时按实际情况,指挥受水灾危害的作业人员有计划、有顺序的撤离险区。
4、指挥部应及时组织人力、矿山救护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5、各排水作业区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救灾指挥部的命令进行排水。
6、各有关人员首先查清透水的地点、性质和受灾区域,然后进入抢救地点进行抢救。
7、在排水和抢救遇难人员过程中,要加强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它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
8、若有被水围困,被封堵的人员,其本身应保持冷静、保持体力、减少氧气消耗,到高处避难,轮流使用一盏矿灯照明,静心等待救援
9、被困人员必须与救援人员密切配合,使水灾的灾害减少到最少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