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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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中的噪音防治需构建系统性防护体系,通过设立专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对井下风动凿岩机、采煤机等主要噪声源实施每日监测,在设备维护方面强化定期检修与故障排查,同步采取驾驶室密闭隔音、消音器安装等工程控制措施,结合为作业人员配发耳塞耳罩、实行轮班作业等个体防护手段,同时建立突发噪声预警机制与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形成从源头控制到个体防护的全链条噪音治理方案,切实保障矿工职业健康。

一、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机构,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部门开展噪声检测工作。
二、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天至少监测1次。
三、煤矿作业场所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井工矿的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在每个检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四、露天矿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并采取对驾驶室进行密闭隔音处理等措施,控制露天煤矿噪声。
五、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声指标超过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六、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或实行轮班工作制,以减少与噪声接触的时间。
七、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它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九、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十、加强个人防护:接触强噪声的工人应佩带耳塞、耳罩等,以减少噪声对工人的影响。
十一、采用隔声、吸声等办法:强噪声源应安置消音器或隔离机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