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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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面上隅角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特定阈值(1.0%、1.5%或0.8%)时,必须立即启动分级响应机制:由当班瓦检工或应急小组采取挂风障、导风、充填等措施处理瓦斯积聚,同时停止生产、切断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撤出人员,经调度室及通风部等部门确认瓦斯浓度降至安全标准(0.8%或0.5%以下)后,方可恢复生产。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当工作面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