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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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380东翼轨道巷翻罐笼处12寸管子烧焊施工安全,特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施工前严格检查氧气、乙炔运输、装卸及使用环节,确保气带、气枪完好,气瓶间距不少于5米,离明火不小于10米;作业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现场配备2台合格干粉灭火器和专人洒水,下方设置不燃性设施接火星;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施工,施工期间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安全状况,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1、 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的间距不少于5米;
2、 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3、 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气带、气枪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
4、 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用其它工具代替;
5、 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巷道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
6、 现场有供水管路,且有专人负责撒水,现场必须备有2台合格的干粉灭火器;
7、 在作业地点下方用不燃性设施接住残余火星;
8、 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施工;
9、 在施工前,专人清除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离明火不小于10米;
10、 各种气带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气,严禁泄漏或沾染油脂;
11、 施工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妥善放稳,防止倾斜和滚动;
12、 在施工时,氧气、乙炔带必须整齐的挂在气割处的上方;
13、 在作业过程中,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必须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全、瓦斯情况;
14、 气割工必须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具;
15、 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不安全不生产;
17、 施工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
18、此措施不详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领导审批意见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