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标题 | 所在地 |
|---|---|---|
| F2600420 |
国企长期收购能源项目 |
湖北 |
详细内容
长期收购能源项目范围(以建成收购为主):
(1)水电站,全国范围收购,没有区域限制,水电装机规模10MW及以上;
(2)风电,全国范围收购,除三北地区(冀北电网区域可以收购),除云贵川地区;
(3)集中式光伏,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冀北电网区域、北京、天津、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广西;
(4)独立储能电站,有配套政策区域且峰谷电价差具备投资价值区域,如甘肃、宁夏、内蒙、山西、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
(5)火电厂,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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