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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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推进《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条例修订企业座谈会。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门晓莹主持,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会。自治区人大环资工委、自治区司法厅相关处室同志到会指导。全区20余家矿山央企、国企及民营企业代表应邀参会。
会议强调,《管理条例》修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紧扣新疆作为国家重要能源资源战略基地的定位,为新疆矿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认真梳理、吸收和研究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让《条例》真正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便民利企促发展的制度保障。
会上,企业代表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经营实际,紧扣矿业权管理、勘查开发监管、矿山建设、权益保障、审批服务等关键领域,围绕矿业权出让转让延续、绿色勘查与生态修复、矿业权登记优化、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畅所欲言,既提出了当前矿政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也对《条例》修订草案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结合新《矿产资源法》及即将出台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还将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汇聚各方智慧,确保《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高质量推进。(新疆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