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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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公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该《办法》将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国家规定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部分,办法对现行制度从实行分区分档、加强中长期引领和强化刚性要求三个方面作出了优化,并明确提出“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对不同省份分档设置权重增量。在权重指标设置上,办法对各省份提出刚性的年度增长要求。
为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未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要求在指标公布3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予以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对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省区,在指标公布后3个月内可通过购买考核年生产电量对应的绿证补充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视情予以约谈、通报,并转移至下一年度。(中国矿业报 王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