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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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浙江省地矿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布实施。
《办法》针对过去专家库分属不同业务条线、信息互不相通,部分“万能专家”跨领域承接项目,以及入库标准笼统等问题,通过整合全省分散的地矿专家资源,构建统一管理、分类使用、规则明确、条件具体、进出有序的地矿专家管理体系。
统一建库,信息全域共享。《办法》将全省地矿领域提供评审、验收、检查、咨询、鉴定技术服务专家全部纳入省级专家库统一管理,归集个人基本信息、从业业绩、培训情况及信用评价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项目委托单位均可依规查询核验。
分类建标,严把入库质量关。《办法》将地矿专家划分为五大类专项管理分类、12小类业务职能事项,确保专业能力与岗位要求精准匹配。
统一使用,保障公平公正。《办法》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地矿类项目评审时,从省级专家库中通过网上随机摇号方式遴选对应专业专家,组建多专业专家组,覆盖矿区生态修复管理、地质勘查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和地矿经济管理等业务领域。
全周期监管,动态进出有序。《办法》建立覆盖入库、履职、出库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将专家履约情况、评审质量、项目成果合格率纳入监管范围;对专家出现信息造假、项目严重逾期、成果连续不合格等行为,明确出库解聘规则。
据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办法》面向全省开展专家选聘工作,加快推进地矿专家库投入运行,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促进地矿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矿业报 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