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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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处室 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清单制”管理,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各项业务工作平稳衔接、常态推进、落地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螺丝”。厅党组将规范“一把手”离任交接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政绩观、大局观和政治忠诚度的重要标尺。要求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离任负责人把离任交接作为兑现任期承诺、站好最后一班岗的重要职责,全面交底、不留尾巴;接任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接力意识,主动承接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坚决杜绝工作断档、责任悬空、事项搁置。
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交接“标尺”。交接制度针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职能特点,重点就做好历史遗留问题、重大工程项目及合同履约、财政专项资金结转及债权债务、人员安置与人事争议、重要数据资产及涉密资料等5类事项的交接工作进行了明确,提出了要求,确保重要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问题全覆盖、无遗漏。
严格程序规范,把好交接“关口”。明确离任负责人要在接到免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工作在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机关纪委和财务审计处协同监督下进行,离任负责人需逐项通报清单内容,接任负责人要逐项核对、现场问询。经确认无异议后,由离任人、接任人、工作组代表共同签字确认,交接清单一式四份分别留存备案。交接完成后,离任、接任负责人分别作出书面公开承诺,在处室或单位内部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严肃纪律规矩,强化结果运用。重点强调了交接工作的纪律,明确对离任负责人实行终身倒查追责制;接任负责人对交接清单明确事项无正当理由搁置拖延超过6个月的,由机关纪委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因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履职不力责任。同时,将离任交接清单填报质量、历史旧账化解进度等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重要参考依据。
这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自然资源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离任交接从“口头交接”升级为“制度治理”。下一步,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督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形成权责明晰、交接有序、无缝衔接的离任交接工作格局。(厅学习教育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