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K2500475 | 采 | 钼 | 2023-12-12 | 流拍 | 743.81万 | 0.00 | 湖南 |
详细内容
一、拍卖标的调查情况
标的名称:张家界市xx有限公司慈利县金岩钼矿采矿权
法院执行裁定书:xxxxxxxx
证号:C4300002010123110102xxx
标的所有人:xxxxxxxx
评估鉴定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开采矿种:钼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有
优先竞买人:暂无
限购情况:是否限购根据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如限购发生不能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
矿区面积:2.5386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0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5日
生产规模:5万吨/年
其他说明/瑕疵说明:最终欠缴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
情况说明税费情况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费用情况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自行咨询。
二、拍卖标的物:
张家界市xx有限公司慈利县金岩钼矿采矿权。
评估价:1328.24万元,
起拍价:743.8144万元,保证金:148万元,增价幅度:3.5万元。
三、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