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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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737 | 采 | 灰岩 | 2024-07-01 | 已成交 | 7644.00万 | 29634.00万 | 湖南 |
详细内容
1.出让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名称地址
xxxxxxx
2.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拟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
3.1采矿权名称:湖南省洞口县xxxxx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2采矿权公告编号:邵阳矿网挂〔2025〕1号
3.3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3.4地理位置:xxxxxxx
3.5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准采标高及面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xxxxxxx
准采标高:+435至+315米标高矿区面积:0.1957平方千米
3.6资源储量:保有资源量2228.4万吨(837.7万立方米);采矿回采率98%,可采储量为2183.8万吨(821.0万立方米);
3.7生产规模:180万吨/年
3.8拟出让年限:13.1(含矿山基建期1年)
3.9挂牌出让起始价7644万元,增价幅度为30万元,竞买保证金金额为1528.8万元。
3.10设置类型:新设
3.11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的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竞买保证金可转采矿权首期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次年起分4个年度缴清所有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每个年度所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原则上不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2.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竞得人相关信息将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3.12准入条件(竞买人资质)
3.12.1 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3.12.2 竞买人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12.3 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3.12.4 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 (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3.12.5 竞买人应未纳入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3.12.6 具有不低于出让收益起始价20%、“净矿”出让成本之和(计4786.0872万元)的资金实力(出具银行证明)
4.其他要求
4.1 竞买人不得有未履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修复等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
4.2 竞得人应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4.3 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必须编制和评审通过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土地等法定手续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4.4 竞买申请人竞得采矿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申请竞买时一并上传申请书电子档。出让人可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等情况,与竞得人或以竞得人为法人代表的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颁发采矿许可证。
4.5 外商投资企业需征求军事部门意见(由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
4.6 不接受联合竞买。
4.7 竞得人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出让成交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xxx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
4.8 竞得人除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必须另行缴纳“净矿”出让前期投入成本费用3257.2872万元(打入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
5.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5.1挂牌文件获取挂
xxxxxxx
5.2相关时间规定
5.2.1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5.2.2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5.2.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5.2.4资质审查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2025年07月04日17时00分。5.2.5挂牌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2025年07月21日14时00分。5.2.6如挂牌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报价,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请及时关注系统页面。5.2.7报价时间:挂牌开始至竞价活动结束。
6.参与方式与程序
xxxxxxx
7.现场踏勘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xxxxxxx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
8.挂牌报价、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8.1挂牌报价
8.1.1交易系统从挂牌时间开始接受合格竞买人的报价。8.1.2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显示为当前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8.1.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竞价规则详见交易须知。8.2确定竞得人挂牌或竞价截止,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按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8.2.1挂牌期间无人报价挂牌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显示不成交。8.2.2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8.2.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8.3成交确认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即时显示交易结果,向竞得人发送《成交确认书》和《交易服务费缴纳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交易服务费后与xxxxxxx签订《成交确认书》。8.4成交结果公示xxxxxxx。
9.签订合同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10.保证金处置采用保证金方式的,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保证金可划转缴纳矿业权首期出让收益。
11.风险提示
xxxxxxx。
12.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提出和处理方式
12.1对矿业权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情形或对本矿业权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可在挂牌截止前登陆xxxxxxx。12.2对出让采矿权的异议,由出让人答复,对出让交易程序的异议,由xxxxxxx答复。12.3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13.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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