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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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786 | 探 | 铜 | 2025-05-28 | 已成交 | 23.04万 | 4080.04万 | 新疆 |
详细内容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xxxxxxx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勘查矿种:铁矿、铬矿、石墨矿、铜矿、金矿。
首设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出让探矿权名称、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增价幅度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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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网上挂牌
(一)公告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3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5月13日18:00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5月14日10:00至2025年5月28日11:00止。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5月28日11:00开始。
竞买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xxxxxxx进行竞价(竞买人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者标证通移动CA)。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五)报名材料
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上传xxxxxxx信用报告或截图;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4.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保证金追加要求按以下原则执行:当竞买价格至5000万元时,保证金追加1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当竞买价格至1亿元时,保证金追加2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当竞买价格超过5亿元时,追加保证金5000万元,追加时限2个工作日,至此后续不再追加。凡未按时足额追加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x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七)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交易中心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xxxxxxx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xxxxxxx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见附件5)。
(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相应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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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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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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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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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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