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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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1052 | 采 | 灰岩 | 2024-10-28 | 已成交 | 225.26万 | 225.26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业权名称 思南县xx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区面积 0.04176平方千米
矿种 建筑用石料用灰岩矿
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起始价 225.26万元
增价幅度 5万元整数倍
保证金 110万元
出让期限 5年
备 注 所含矿业权名称、数量、勘查区拐点坐标、地理位置等简要情况见出让须知。
二、矿山位置:xxxxxxx。拟设采矿权范围面积0.04176km2,拟设准采标高+592m~+490m,拟设矿区范围由18个拐点圈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xxxxxx
拟设矿区面积0.04176km2,拟设开采深度+592m~+490m
三 、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原则上应为营利法人。
(三)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四、公告时间: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4年 9月 25 日至2024年10 月 28日。
五、注册:xxxxxxx
六、竞买报名和申请:申请人可于2024年 9月 25 日至2024年10 月 28日16时30分登录xxxxxxx下载挂牌出让须知和其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出让须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
七、保证金缴纳: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小写:¥110万元);申请人可于2024年 9月 25 日至2024年10 月 28日16时30分登陆xxxxxxx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6时30分。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为:
xxxxxxx
挂牌结束后,未竞得人所缴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采矿权收益(价款)后,所缴竞买保证金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签订出让合同、缴清采矿权收益(价款)的,所缴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交县财政。
八、挂牌时间:xxxxxxx: 2024年10月29日9时至2024年11月11日16时。
九、成交确认:挂牌成交公示无异议后,由xxxxxxx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
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须在《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价竞买(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二)挂牌出让前期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编制《矿产资源普查报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相关费用,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在7日内与第三方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委托编制费用,然后与采矿权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三)拟出让的思南县xx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出道路、用地、安全、环保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存在风险,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协商不成导致不能采矿的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该项目仅做过普查工作,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经勘查未能探求出可供开采的工业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资源分布赋存情况及法律法规和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办理采矿权的,受让人自担风险。同时竞得人必须完善用地、林业、水土保持、环保、安全许可证相关手续。
(四)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的采矿权只做了地质简测,矿区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一定差距,开采进出道路、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林业以及开采时间存在一定风险,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因素,谨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五)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竞得人需自行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协商土地租赁等相关事宜,同时承担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中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采矿权竞得人在获得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采。
(六)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发证时及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需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基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缴存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建〔2019〕111号)文件执行,有新的执行标准按新政策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土地复垦基金必须按《三合一方案》要求在领证之前一次性缴清。
本公告在xxxxxxx同步发布,竞买意向人请认真阅读挂牌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