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G2501125 | 采 | 建筑用砂 | 2024-06-19 | 已成交 | 101.53万 | 102.53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一、出让人
x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关岭自治县xx砂石矿
2.标的物位置:xxxxxxx
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4.地理位置:xxxxxxx
5.矿区面积:0.0974k㎡
6.拐点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xxxxxx
7.资源储量:根据《关岭自治县xx砂石矿矿山地质简测报告》资源量估算,截止2024年5月10日,关岭自治县xx砂石矿矿区范围内共估算出砂石矿总资源量(333)共计270.36万m³(702.936万t)。
8.开采标高:+1180m~+1302m
9.矿山项目生产规模:15万立方米/年。
10.拟出让年限:10年。
11.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12.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开发利用部分资源,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依据《关岭自治县xx砂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4〕第039号)。
13.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林业、水务、环保等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3)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相关报表及报告。
14.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1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应具有良好征信,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及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五、报名时间、挂牌时间、地点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在xxxxxxx下载获取。采矿权的挂牌时间及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
申请报名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
竞买资格审查2024年6月20日上午12:00时前
挂牌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
挂牌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16:00止
六、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竞买条件的,xxxxxxx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xxxxxxx。采矿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4日16:00时止。
八、挂牌及竞价
1.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101.53万元,竞买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2.竞买方式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九、成交确认、签订出让合同及办理采矿许可证
xxxxxxx
十、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执行,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十一、风险提示
xxxxxxx
十二、重要提示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