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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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1280 | 采 | 砂石 | 2024-04-07 | 已成交 | 422.21万 | 476.21万 | 西藏 |
详细内容
根据xxxxxxx,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砂权基本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壳热浦曲河1#采砂区位于亚东县康布乡境内,设计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4388.05m—+4338.73m,拟出让矿区面积约0.091569平方千米,45个拐点圈定(表1-1)。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5.62万立方米,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矿石量23.44万立方米,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5年。
(二)西藏自治区亚东县壳热浦曲河1#采砂区砂石矿采砂权出让时间为5年,起始价为:422.21万元,(包含起始评估价214.88万元、政府前期费用107.33万元、监管费用和土地补偿费100万元),增幅价为2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20万元(起始价的52%)。
二、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采砂权申请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采砂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水利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四)本次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五)竞买人须经xxxxxxx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三、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二)公告时间:2024年2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3月21日18时30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2月23日10时00分至2024年3月21日18时0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xxxxxxx提交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
(五)竞价时间: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
(六)缴纳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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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砂权出让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设置保留底价,以增价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竞得人并予以公示。
(三)在交易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交易终止,挂牌不成交。
五、对交易采砂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采砂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采砂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得采砂权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砂权现状或该采砂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须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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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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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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