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769 | 采 | 灰岩 | 2025-11-13 | 已成交 | 80.00万 | 90.00万 | 山西 |
详细内容
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矿区面积:0.1967平方千米,资源储量:35.9万方(93.2万吨),开采标高:1223-1040米,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拟出让年限:20年(原采矿许可证年限),起始价:80万元,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2日10:00止,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2025年11月13日17:00止。具体事宜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昔阳县xx公司xx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上部资源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xxxxxx
面积:0.196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xxxxxx
资源储量:35.9万方(93.2万吨)
开采标高:1223-10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规定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
拟出让年限:20年(原采矿许可证年限)
起 始 价:8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净资产要求在壹亿叁仟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以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为准。)
按照且只通过上列途径和方式,证实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即认定为符合本采矿权出让项目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2日10:00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日10:00开始
网上地址: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xxxxxx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2025年11月13日17:00止
(三)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意向竞买人xxxxxx平台,按要求上传清晰的申请报名材料(PDF格式,均需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申请报名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
(4)意向竞买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彩色扫描件,资产评估报告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彩色扫描件);
(四)竞买保证金事宜
意向竞买人按以下时间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00止
xxxxxx
(五)确认竞买资质
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要求并按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xxxxxx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的通知信息,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后,成为竞买人。对不符合资质的,交易平台提示并说明原因。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确定竞得人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成交结果公示
xxxxxx。
八、风险提示
x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xxxxxx,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地址:xxxxxx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x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xxxxxx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拟出让采矿权为现有采矿权的上部资源,原采矿权剩余资源价值、采矿权人原矿区范围资产已进行评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需向原采矿权人另行支付。
(三)本宗采矿权出让有前期费用,合计29.7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柒仟元,由竞得人支付。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六)《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须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本次挂牌成交价。
(七)竞得人进入矿山基础建设阶段,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生产满三年要纳入绿色矿山名录。
(八)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九)咨询电话: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