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796 | 探 | 盐 | 2025-12-08 | 报名中 | 51.00万 | 湖北 |
详细内容
湖北省荆州市钾盐勘查等3个区块挂牌出让,勘查矿种:钾盐;出让区块名称:湖北省荆州市群英钾盐勘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官沟钾盐勘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岗河钾盐勘查;首次出让期限:5年;挂牌起始价(万元):51;保证金(万元):500。以下是本探矿权出让详情: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
(1)湖北省荆州市群英钾盐勘查;
(2)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官沟钾盐勘查;
(3)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岗河钾盐勘查。
(二)勘查矿种:钾盐。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xxxxxxx
地 址:xxxxxxx
2.交易平台:xxxxxxx
地 址:xxxxxxx
网 址:xxxxxxx
电 话:xxxxxxx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21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8时00分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格审查材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参加竞买。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2)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xxxxxxx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金额:3个区块保证金均为500万元,需分别缴纳。
(3)收款账户信息
xxxxxxx
(4)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x,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xxxxxxx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4日8 时至2025年11月24日8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xxxxxxx通过交易系统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
(1)湖北省荆州市群英钾盐勘查,2025年11月24日8时至2025年12月8日9时止;
(2)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官沟钾盐勘查,2025年11月24日8时至2025年12月8日10时止;
(3)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岗河钾盐勘查,2025年11月24日8时至2025年12月8日11时止。
2.限时竞价时间:xxxxxxx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持下载打印的《竞价结果告知书》及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副本,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xxxxxxx签订《探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探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x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成为竞得人。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8%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8%))。
八、探矿权登记、勘查许可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勘查许可手续。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x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xxxxxxx。
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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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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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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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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