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825 | 探 | 金 | 2025-12-17 | 报名中 | 22.36万 | 吉林 | 
详细内容
吉林省安图县新合金锑矿探矿权出让,矿种:金矿;面积:3.7269平方千米;勘查工作程度:勘查;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实施方案确定,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拟出让年限:5年;出让起始价:22.3614万元;出让收益率:2.3%;挂牌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时至2025年12月17日14:00。以下是探矿权出让详情:
一、出让人
名称:xxxxxx
住所: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xxxxxx
住所:xxxxxx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安图县新合金锑矿勘查
(二)矿种:金矿
(三)地理位置:吉林省安图县
(四)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小数点前为度,小数点后面前两位为分、最后五位为秒。拐点坐标见表1。
(五)面积:3.7269平方千米
(六)勘查工作程度:勘查
(七)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实施方案确定,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
(八)拟出让年限:5年
(九)出让起始价:22.3614万元
(十)出让收益率:2.3%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 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竞买人需提交不少于300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两年内,未被列入“xxxxxx”的“黑名单”(系统自动鉴别)。
(七)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八)竞买申请人须符合出让公告中所规定的全部资质条件,才能获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时至2025年12月17日14:00。挂牌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7日14:0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提示询问3分钟,无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结束。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3分钟)直至限时竞价结束。在挂牌时间截止前,竞买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报价,方可参加限时竞价。
(三)交易地点: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xxxxxx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时至2025年12月16日14:00。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xxxxxx,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
xxxxxx
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xxxxxx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xxxxxx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x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有异议的,须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xxxxxx提出,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五)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
(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以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 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2.3614万元(大写:贰拾贰万叁仟陆佰壹拾肆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xxxxxx在线出具《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竞得人候选人进行确认并电子签章后,竞得人自行打印《成交确认书》。
(四)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在《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等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出让合同签订: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交易中心在xxxxxx出具《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xxxxxx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六)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竞得人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和《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3%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3%))。
(七)矿业权登记: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xxxxxx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八)以往地质工作程度:根据吉林省地质资料馆现有馆藏资料查询结果,依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往地质工作程度确认标准(试行)》,确认该申请勘查区以往地质工作程度为有价值工作地。
(九)多目标管理: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应进行多目标管理,秉持绿色勘查理念,做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报价方式: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十一)变更公告:若公告期间出让信息有变更,变更事项须在原出让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十二)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十三)咨询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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