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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下测量岗位安全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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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下作业人员下井前配齐全套劳保用品并检查工具仪器,乘罐、巷道行走遵守通行规范,避开管线车辆;抵达作业点先排查顶板两帮浮石隐患,熟知天井、溜井位置,不触碰电气采矿设备,留意运转车辆;严禁独自进入通风差、长期闲置独头巷道,爆破未通风、浮石未清理区域不得进入,作业过程主动沟通现场爆破、通风状况,确认环境安全再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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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井下作业,劳保用品必须佩带齐全(包括下作服、安全帽、口罩、水鞋、手电和备用电珠),下井前应对仪器、用具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下井。

  2.下井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做到不抢乘、不抢下,乘罐不打闹,上罐后及时挂好链条,抓紧罐笼两侧的铁杆。从斜井入井或在巷道行走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及信号标志;携带的仪器、用具不得接触管、线路。

  3.进入井下工作地点,应认真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并向车间报告,处理后方可作业。

  4.必须熟悉采区天、溜井的分布位置。

  5.严禁攀登触动采场内的电气设施、采运设备。

  6.工作时,应注意采运设备运行线路动态、信号及来往车辆。

  7.禁止进入通风条件恶劣、长期未工作的独头坑道作业。需要时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应两人以上同行。

  8.必须与井下车间有关人员经常联系,及了解作业、改炮、爆破地点及通风情况,对于情况不熟悉的地段,一定要查明后,方能入内工作。

  9.未处理顶板、两帮浮岩或爆破后未通风的巷道采场,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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