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矿权网
首页 综合资讯 矿山安全 矿井下放矿计量作业安全细则,信号、装矿、收尾操作要求
☆收藏

矿井下放矿计量作业安全细则,信号、装矿、收尾操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6-07-16

浏览量:2

  放矿作业开工前要检查通行线路、信号装置与各中段溜槽位置,矿仓需留存矿石不能放空,箕斗装载量有上限标准;作业中留意井筒异响、大块堵门不得强行放矿,闸门未闭合严禁开仓,箕斗运行与收尾提升需提前对接卷扬司机;完工后复位设备、关停电源风门,皮带放矿同步遵循对应专项操作规范。

44.jpg

  一、放矿作业前,应检查并试验一次放矿铜室与卷扬房的通行和信号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可靠后方可作业。

  二、放矿前应检查各中段溜槽口的位置是否符合箕斗安全运行的要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报告。

  三、矿仓不准放空,存留的矿石应保持闸门顶部以上。

  四、箕斗内不准装得太满,保持矿石不超过箕斗口平面,电子称量显示不得超过5T。

  五、箕斗运行时,应注意倾听井筒中的响声,发现异常,应迅速作出判断,必要时,先发信号停止箕斗升降,再用电话与卷扬司机联系。

  六、若大块卡住闸门,不得强制放矿,计量斗的闸门未关闭好,不准开启矿仓闸门。

  七、放矿结束后,应检查溜槽口不得处于影响箕斗运行的位置。

  八、最后一斗提升前,应事先与卷扬司机联系。

  九、每班放矿结束,应及时关闭总风门及各设备电源,各手柄应在“停”的位置。

  十、皮带机放矿必须遵守皮带机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致力于打造矿权交易信息核心门户
2006
网站正式上线
4602
网站挂牌数
5747
亿元
累计挂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