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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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井下维修电工是本班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及本人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者,在各级管理人员指挥下做好本班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严格履行安全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个人安全行为管控、应急避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条例和指令。
2.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和机电质量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有义务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4.持证上岗,对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检修质量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到工艺安全和操作安全。
5.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范围内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完好标准及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6.严禁甩掉漏电、过电流、接地等各种保护装置。
7.必须对本岗位的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8.经常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的检查和维护,使井下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9.爱护机器设备和各种仪表,专用工具及贵重器材,并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10.负责向队领导汇报电气设备运行使用情况,保证所有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的安全送电。
11.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运行和故障处理填卡制度。
1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具有预防事故和应急抢险救灾的能力。
13.职工为本岗位“双重”预防体系管控措施落实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及时开展岗位作业条件进行安全检查,依照岗位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发现新增风险及时汇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工作中随时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15.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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