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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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救护队小队长是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执行者。负责本小队人员的日常学习训练工作。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小队的全面工作,带领小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领导并组织小队的学习和训练,搞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
3.小队长是小队的直接领导,负责指挥本小队的一切战斗行动,带领全队完成作战任务;了解并向队员讲解本小队的救护任务;告知队员井上下救护基地和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位置;利用各种方式与布置任务的指挥员或指挥部保持经常联系;领导队员做好战前检查和下井准备工作;进入灾区前,确定在灾区作业时间和撤离时氧气呼吸器最低氧气压力;在井下工作时,必须注意队员的疲劳程度,指导正确使用救护装备,检查队员和本人氧气呼吸器的氧气消耗;如果小队队员中有人自我感觉不良、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或受到损坏,应组织全小队人员立即撤出灾区;带领小队退出灾区后,经过检查气体情况符合安全规定,确定摘掉氧气呼吸器面罩(或口具)的地点;从灾区撤出后,应立即向指挥员报告小队任务完成情况和灾区情况。
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积极组织参与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7.按照“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具体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和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8.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9.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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