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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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党委组织部是矿井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辅助管理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党员、干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做好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以及内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督查工作。
2.负责党建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和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矿党委的日常文书起草和处理工作。
4.负责干部管理工作,将安全管理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之一,做好人员考察、录用、教育、考核、调整及政工职称申报等工作,激发大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
5.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创新制度举措,科学引导、教育和考核大学毕业生学知识、丰阅历,加速其成长成才,为矿井安全生产注入活力。
6.开展月度科级干部“6+6”综合绩效考核及“‘六位融合’红色引擎”工程基层支部建设考核工作,并做好相关的制度修订及管理工作。
7.按规定和要求参加矿有关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8.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对职业病的认识,强化职业病危害防范能力。
9.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