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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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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范围:

  综合办协助矿领导做好矿井行政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印章管理、档案室管理、邮件收发、会务接待、公务车管理等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矿行政决议、指令,做好工作落实,发挥参谋助手和协调服务作用。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3.做好各类安全会议的组织筹备、对外接待、事务处理和车辆管理等相关工作。

  4.做好矿井安全督导服务和会议决议的督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

  5.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稳定和谐环境。

  6.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7.根据全矿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把握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灵活机动地协调好各部门及与外部的工作关系。

  8.按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矿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行政文件的审核、印制、发放。

  9.按照《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工作。

  10.及时收发各种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做好电文、报刊杂志、信函的收发传递,不积压、不丢失。

  11.严格保管和正确使用印章,严格控制介绍信、证明信的印章使用。

  12.做好上级及矿井安全精神上传下达工作,配合做好对外对内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13.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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