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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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经管科是全面配合业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工作的重要部门,对相关经费投入的汇总、矿井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承包的各项指标任务。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教育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
3.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拟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作业计划,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
4.编制安全费用、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计划,监督、落实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工作,督促、检查和严格考核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确保安全费用“足额提取,足额使用”,且使用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负责矿井安全改造项目的申请立项、验收、结算。
6.组织拟定矿井基建、外委施工合同,督促责任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组织开展“管理提升年”活动,督促提升管理水平。
8.做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专业的年度、季度、月度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地面设施专业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地面设施质量标准化专业满足国家相关法规、标准。
9.加强计量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0.严把土建工程、零星工程的审核关,做到以安全施工为基础、以定额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合理地核算建筑工中的预决算。
11.不断提高市场化核算与成本管控水平,充分发挥企业管理的监督作用。
12.完善企业对外经济管理流程,做好合同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13.三铁管理人员经常深入井下,及时发现、解决现场存在的物资使用安全、质量隐患。
14.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保安能力。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15.积极参与矿井年度安全应急预案、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参加矿井组织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在职责范围内为矿献计献策,做好领导的参谋。
16.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对职业病的认识,强化对职业病危害防范能力。
17.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