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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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培训科是矿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在矿长、党委书记和分管矿领导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教育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搞好全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根据矿安全生产需要,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一般工种培(复)训和实操培训工作,并抓好落实、存档。
5.协助分管矿领导组织月度培训例会。组织对各区队进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月度“双基”考核工作。
6.对全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实操培训,在组织上和业务上进行安排和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7.抓好入矿新员工、转岗人员、返岗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安检科做好“三违”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8.负责组织开展防突、防治水、职业卫生健康、应急救援等专项培训工作,提高关键岗位、关键技术、关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9.负责做好培训教学设备、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实操基地建设,为培训教学正常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10.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11.认真抓好各种安全教育培训班的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职工掌握应知应会的能力和安全意识,做到自主保安和互保平安。
12.负责办理相关人员外出培训和安全考察学习的各项事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13.加强对教师的政治素养及师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教师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14.搞好矿有关教育培训方面工作会议的筹备,起草会议文件,做到及时、全面、准确、高效。
15.积极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三违”或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情况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防止事故发生。
16.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落实及监督区队工作开展情况。
17.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