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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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选煤厂生产副厂长是本厂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协助厂长完成生产组织、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安全措施制定、贯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安全行为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教育,灾害防治,应急避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安全生产。
2.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参与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应急救援演练。
7.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8.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0.负责厂内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考核,对厂内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11.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