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浏览量:4
责任范围:
通风队技术副队长协助队长做好全矿井瓦检、爆破、通风、防尘管理,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资料收集管理建档、参与“一通三防”各项会议、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与队长共同做好矿“一通三防”科研攻关,按时完成队长交办的其它任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在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通风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主要技术负责。
2.根据矿生产需要,负责年、季、月度通风设计,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布置通风系统,降低通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环境。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合通风科开展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风机性能鉴定、反风演习等通风业务工作,熟悉掌握本矿通风、瓦斯、防尘、地质及巷道状况,编制有关通风安全方面技术措施,消灭瓦斯、煤尘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4.负责矿井通风、瓦斯、防尘、地质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及综合分析等工作,预测井下瓦斯涌出情况,优化通风系统。
5.负责科技攻关,技术推广等工作,提高生产力。
6.负责本队职工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组织对本区队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7.负责每月通风月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8.协助队长做好对井下粉尘、通风、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管理,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9.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0.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入井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11.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开展好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
13.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或者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14.跟班期间是本班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各岗位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的执行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
15.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