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项目类型 | 标题 | 所在地 |
|---|---|---|---|
| Q2600024 |
精粉 |
出售蒙古铜精矿 |
国外 |
详细内容
常规检测指标如下:
元素 标准限值
铜 (Cu) 22.35%
钼 (Mo) ≤0. 15%
铁 (Fe) ≤30%
锌 (Zn) ≤0.7%
铅 (Pb) ≤1.4%
砷 (As) ≤0.3%
硫 (S) ≤37%
银 (Ag) 78 克/吨
金 (Au) ≤0.3 克/吨
铝 (Al) ≤2.0%
水分 9.4%
现货到(中国)二连浩特港仓,买方抽样品质检验符合约定的品质后,卖方授权买方清关,清关费用由买方负责,并买方需每批次 20000 吨清关离仓运输。
1.本合同铜精矿计价单价由卖方确定, 单价为每公吨按(中国上海金属交易大盘价格的80%) 另加300美元。
2.全部发票 、贷项通知单均以美元 、美分为计价单位;所有款项须按照发票金额通过人民币电汇支付。
3.卖方授权由买负责按批次清关,卖方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净重、水分含量,结合约定的校正系数核算金属含量,按每批次的净重单价调整结算金额后, 出具最终结算发票。
4.最终结算发票出具后,买方向卖方付清每批次全部货款。
5.蒙古国境内现行及合同签订后新增的全部关税、税费、行政规费 ,均由卖方承担。
6.蒙古国境外 (中国境内) 产生的全部关税 、税费 、清关杂费 ,均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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