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项目类型 | 标题 | 所在地 |
|---|---|---|---|
| Q2600042 |
矿产品 |
出售晶粒度9000+钨条 |
湖北 |
详细内容
一、标的物规格、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1. 规格型号:16mm×16mm×560mm
2. 质量标准
(1)纯度:钨含量≥99.98%;
(2)晶粒度:≥3000个/mm²;
(3)密度:≥17.5g/cm³。
(4)质量说明:说明:以上约定的质量为国际标准,供方提供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为参考依据;当因晶粒度提升导致密度合理降低的,属于正常物理现象,不视为产品质量不达标。
3. 包装标准:采用木箱外包装、纸箱加泡沫内包装,每箱净重50公斤。包装应具备防潮、防碰撞、防腐蚀功能,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无损坏。包装物不回收,费用包含在货物单价中。
二、合同价款
1. 单价:人民币——元/吨(大写:——万元整/吨),含13%增值税。
三、采购数量及交货批次
1. 意向合同总数量:1000吨(大写:壹仟吨)。
2. 交货批次:本合同采用分批次交货方式,每批次交货量为20吨(大写:贰拾吨),具体交货批次及时间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3. 数量验收:货物数量以交货地点地磅称重结果为准,双方指派专人共同监磅并签署《货物交接单》,该交接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供方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1. 货物交付时,供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
(1)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
(2)供方营业执照、跟箱单、化验单。
(3)货物出库单原件(加盖供方出库专用章)。
2. 每批次货物交付时,需方在大货内任意抽取样品(化验结果:以国家权威机构检测结果为准),送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复检,复检报告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该批次货物质量最终认定依据,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
3. 每批次货物货款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供方应向需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交易方式及付款结算
1. 支付按每批次的30%预付款,出货时间,双方协商循环交易。
2. 验货付款:需方在交货地点对货物数量、规格、包装验收合格,并收到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全部文件及复检合格报告后,于当日向供方付清该20吨货物的全额货款(现款结算)。
3. 后续批次:后续批次货物按照双方约定的流程循环执行,直至完成1000吨货物交付。
4. 供货周期:在需方按约支付每批次货款的前提下,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5. 补充约定:本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
1. 交货地点:湖北宜昌
2. 运输责任: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由供方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供方承担。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风险转移至需方。
3. 不可抗力处理:运输过程中如遇地震、台风、洪水、暴雪、战争、政府禁令、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货延迟的,供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交货周期相应顺延,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运输及费用承担
1. 交货前费用:货物运抵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前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2. 交货后费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仓储费、保管费、后续转运费等全部费用及货物安全管理责任由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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