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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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728 | 采 | 矿泉水 | 2024-10-23 | 已成交 | 12.08万 | 308.00万 | 广东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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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矿泉水采矿权
地理位置: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红石村
矿种:矿泉水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矿山设计规模:6.64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20年
矿区面积:0.4025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42.58米~+34.73米
资源储量:C级允许开采量 270立方米/日出让
起始价:12.075万元
竞买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8万元及以上
二、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并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采矿权申请人条件;外商投资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的有关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等。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发布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或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存款证明文件。
(五)若竞买申请人为非从化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项目开发公司的100%股权是竞买人所持有。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六)出让矿区位于国家3A旅游景区范围,与沙溪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相邻,矿泉水的开发利用应与当地保持生态环境平衡,合理合法地进行开发利用。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9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9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15时起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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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六、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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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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