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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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1002 | 采 | 灰岩 | 2024-12-17 | 已成交 | 1226.75万 | 1226.75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
xxxxxxxx
二、出让采矿权的简要情况
(一)矿权名称:贵州省福泉市xx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地理位置:xxxxxxxx
(四)面积:0.3903平方公里,拐点坐标(2000坐标)见xxxxxxxx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五)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保有矿石资源量1356.6万m³(3527.3万吨),为本次出让的资源量。
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符合采矿权延续登记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延续。
(六)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3.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相关报表及报告。
(七)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1.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2.需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生产。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根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原则,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九)拟出让年限:10年。
(十)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十一)起始价:1226.75万元(该价为评估价,高于市场基准价:542.64万元,不含前期地质勘查、编制报告等费用)。
三、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增价幅度:该采矿权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者5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50万元。
2.竞买保证金的处置:挂牌结束后,未竞得人所缴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采矿权价款后,所缴竞买保证金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签订出让合同、缴清采矿权价款的,所缴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交市财政。
xxxxxxxx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在福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原欠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不履行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交易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日18:00。
2.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9日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挂牌报价地点:xxxxxxxx
(三)交易地点:xxxxxxx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途径
xxxxxxxx
(二)申请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00(工作日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
3.申请报名需提供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本矿业权挂牌出让申请报名时间内;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本矿业权挂牌出让申请报名时间内。
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网上报价,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
(二)若只有1人竞买,网上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即可成交,若有2人以上(含2人)竞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若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继续网上询问期2分钟,竞价延时2分钟,以报价最高确定竞得人。
(四)无人报价的或竞得人违约的,该宗采矿权交易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xxxxxxxx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由xxxxxxxx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由出让人于5个工作日内在xxxxxxxx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x反映。
注:现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签订的,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件;
②委托他人参加现场签订的,携带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与竞买申请时的受托人为同一人的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未按本公告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的,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宗采矿权交易不成交。
同时,xxxxxxxx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文件要求,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并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
十一、其它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三)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如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x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