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129 | 采 | 灰岩 | 2025-10-10 | 已成交 | 2958.48万 | 2958.48万 | 云南 |
详细内容
根据xxxxxxxx,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
xxxxxxxx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新平县扬武镇藤子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地理位置:云南省新平县扬武镇藤子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新平县城南东126°方向,直距约28km的山上,行政区划隶属扬武镇赵米克村委会管辖。地理坐标极值(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2°06′34″~102°06′37″,北纬23°53′45″~23°53′51″。矿区有简易公路与扬武镇至元江二级公路G5615相连,至扬武镇公路里程约4公里,至昆磨高速公路G8511约4.5公里,交通运输较方便。
矿区面积:拟新立矿区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1686平方公里。
工作区面积0.1686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1714米至1520米标高
占用储量:根据玉溪市矿业协会玉矿储评字〔2024〕01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设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2098.21万吨(769.5万立方米)。
开采储量:根据玉溪市矿业协会玉矿开评字〔2024〕04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矿山设计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拟出让矿区范围内获资源量2098.21万吨,方案设计可利用资源储量为1873.06万吨。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包括基建期和闭坑期),须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开采规模、服务年限:拟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102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0年。
矿山采用的开采、开拓方式及采矿方法:矿山采用的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采用直进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剥方法的选择设计采用台阶式的采剥方法,采剥工艺采用缓帮采剥工艺。
采矿权出让期限: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云南省新平县扬武镇藤子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拟出让年限10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并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专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同时,还需按要求于正式投产后1年内将矿山建设为绿色矿山,并经过审查验收。
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2958.48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600万元。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xxxxxxxx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5年8月22日08:30—2025年9月18日18:00(20个工作日)。
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9月19日10:00至2025年10月10日10:00(10个工作日)
交易地点:xxxxxxxx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xxxxxxxx
六、保证金事宜
1.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竞买人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简明扼要注明项目名称)。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xxxxxxxx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2.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保证金在2025年9月18日12:00时之前交到指定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保证金由竞买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挂牌结束后,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为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计利息。
3.账户信息
xxxxxxxx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2日08:30时到2025年9月18日17:00时。
xxxxxxxx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xxxxxxxx
九、风险提示
xx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公告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前向xxxxxxxx提出,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xxxxxxxx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xxxxxxxx
十三、联系方式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