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G2501641 | 探 | 盐 | 2025-10-27 | 报名中 | 56.60万 | 内蒙古 |
详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盐场外围湖盐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区块面积:2.8348平方公里;挂牌起始价:56.602万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以下是内蒙古自治区湖盐勘查探矿权出让详情:
一、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盐场外围湖盐勘查探矿权;
2.出让区块地理位置: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3.勘查矿种:湖盐;
4.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5.勘查投入要求:矿业权人按照经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作业;
6.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算起,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依规办理矿业权续期或保留登记;
7.出让区块面积:2.8348平方公里(坐标见附件2);
8.挂牌起始价:56.602万元(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零贰拾元整)。挂牌起始价参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计算,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
二、出让人、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1.出让人:xxxxxxx
出让人场所:xxxxxxx
2.交易平台:xxxxxxx
地 址:xxxxxxx
网 址:xxxxxxx
联系人: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技术咨询电话:xxxxxxx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出让公告时间、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 9 月 19 日 9 时00分起至2025年 10月 27 日 9 时00分止。
2.报名时间:2025年 9 月 19 日 9 时00分起至2025年 10月 27 日 9 时00分止。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 9 月 19 日 9 时00分起至2025年 10 月 27 日 9 时00分止。
4.网上挂牌期:2025年 10 月 27 日 9 时00分起至2025年 11 月 10 日 9 时00分止。
5.网上询问期:网上挂牌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挂牌报价的,进入网上询问期。网上询问期为3分钟。
6.限时竞价期:网上询问期截止,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环节。
(二)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登录xxxxxx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xxxxxxx。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电话:xxxxxxx。
(三)资格审查材料
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资格后审形式,以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限时竞价结束后,xxxxxxx在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 11 月 11 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 11 月 18 日17时00分止。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可登录xxxxxxx上交易系统xxxxxxx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附件5)。
(四)报名材料
意向竞买人需要上传的资格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附件4)
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出具日期距离本次报名起始日期1年以内,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三)、(四)、(五)条相关网站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6.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所有资格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五)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登录xxxxxxx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所有资格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PDF格式)。
1.竞买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竞买人须在报名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竞买人合理安排报名及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事宜,并考虑补充完善材料、再次提交审核所需时间。因竞买人原因造成未及时报名及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导致无法取得挂牌报价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CA数字证书的获取及绑定
(一)获取方式
竞买人持xxxxxxx及各执行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探矿权交易活动(完成互通的CA数字证书目录见《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
1.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2.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二)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xxxxxxx
4.交易系统网址:
xxxxxxx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 10 月 27 日 9 时00分起至2025年 11 月 10 日 9 时00分止。
竞买人登录xxxxxxx进行竞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无底价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5万元或2.5万元的整数倍。
出让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xxxxxxx
(五)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5个工作日内,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六)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xxxxxxx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xxxxxxx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八、出让收益缴纳
xxxxxxx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xxxxxxx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联系人: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十一、其他事项
xxxxxxx
十二、联系方式
xxxxxxx
十三、监督投诉
xxxxxxx
十四、附件
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