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684 | 采 | 建筑用砂 | 2025-10-28 | 报名中 | 243.73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该建筑用砂矿位于甘肃省甘州区,资源储量约117.02万立方米,矿区面积:0.1033平方公里,出让起始价:243.73万元,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552 米至 1536 米标高,拟出让年限:6 年。报名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00。具体事项如下:
一、出让人
xxxxxxx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xxxxxxx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甘肃省甘州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xxxxxxx
矿种:建筑用砂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117.02
出让起始价:243.73万元
矿权面积:0.1033平方公里
加价幅度:25万元/每次
竞买保证金:240万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1.开采标高:1552 米至 1536 米标高;
2.拟出让年限:6 年(以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七)纳入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
(八)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240 万元。竞买保证金需在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入银行指定账户(账户信息附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竞买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xxxxxx
五、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
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00。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00。
2.报名方式xxxxxxx
3.报名资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4)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
(6)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 3、4、5 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第 4 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甘肃)”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
(7)竞买保证金(240 万元)缴纳凭证;
(8)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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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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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8:30 至 2025 年 11 月 12日 9:30 止。限时竞价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9:30 开始。
2.xxxxxxx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 25 万元或 25 万元的整数倍,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到xxxxxxx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要求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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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责任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无故拒绝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参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就再行出让成交价低于首次出让成交价形成的差额,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应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xxx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 号)《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九、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xxxxxxx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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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xxxxxxx提出。联系电话:xxxxxxx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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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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