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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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范围:
抽放队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负责本单位技术管理、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落实情况,协助队长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队党政领导下做好全队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监督指导工作,对全队的技术管理负责。
2.参加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使用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作业期间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3.建立健全本单位技术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养、监督、考核,保证技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可行性,并监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
5.组织做好本单位各类施工记录,抽采管路巡查、维护、调节台帐,抽采主管路、钻孔观测记录,瓦斯抽采日报表,职工卫生设备设施检修、维护记录等记录、台帐、报表的建立和审批工作,并做好整理、归档。
6.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0.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及生产技术管理的先进经验,搞好科技创新工作。
12.参加本单位的事故追查工作,认真分析事故经验教训,并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杜绝。
13.积极地向分管矿领导及业务科室汇报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重点工程的开展情况。
14.其他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