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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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00997 | 采 | 建筑用砂 | 2024-12-13 | 流拍 | 54.31万 | 0.00 | 贵州 |
详细内容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人:xxxxxxxx
2.出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名称:紫云自治县xx砂石矿(扩大矿区范围)
标的物位置:xxxxxxxx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矿区范围(2000坐标):xxxxxxxx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0.0639
挂牌出让资源量(万立方米):130.5
设计生产能力(万立方米/年):20
出让年限(年):8
开采标高(米):+1302~1180
挂牌起始价(万元):54.31
增加幅度(万元):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原则上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具有良好征信,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竞买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及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三、报名时间、挂牌时间、地点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13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xxxxxxxx下载获取。采矿权的挂牌时间及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项目申请报名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竞买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6日上午12:00时前
挂牌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挂牌截止2024年12月30日下午16:00止
四、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竞买条件的,xxxxxxx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xxxxxxxx。
采矿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30日16:00时止。
六、挂牌及竞价
(一)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紫云自治县xx砂石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54.31万元,竞买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方式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七、成交确认、签订出让合同及办理采矿许可证
1.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2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xxxxxxxx提交《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地质资料费用支付依据、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xxxx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按程序办理采矿许可证(具体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年限及采矿权有效期,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执行)。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信息在xxxxxxxx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紫云自治县xx砂石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须一次性缴清。
九、注意事项
xxxxxxxx
十、重要提示
xxxxxxxx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竞买;
3.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4.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xx负责解释;
5.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x反馈。
联系方式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