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G2501118 | 采 | 建筑用砂 | 2024-07-03 | 已成交 | 198.13万 | 199.13万 | 贵州 |
详细内容
一、挂牌出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1.出让人:xxxxxx
2.出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名称:镇宁自治县xxx建筑用砂石矿
标的物位置:xxxxxxx
开釆矿种:建筑用砂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538.87
设计生产能力(万立方米/年):30
出让年限(年):10
挂牌起始价(万元):198.13
增价幅度增幅价(万元):≥1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应具有良好征信,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竞买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及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三、报名时间、挂牌时间及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3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xxxxxxxx
标的物的报名、挂牌时间及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
报名时间6月5日至7月3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7月4日上午12:00时前
挂牌时间7月5日至7月18日
挂牌截止时间7月18日下午16:00止
四、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条件的,xxxxxxxx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标的物挂牌地点为xxxxxxxx
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8日16:00时止。
六、挂牌及竞价
1.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标的物挂牌起始价为:198.13万元。竞买增价幅度增幅价为不低于1万元或其整数倍。
2.竞买方式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七、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签订
1.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xxxxxxxx提交《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地质资料费用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支付凭据、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xxxx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成交信息在xxxxxxxx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出让收益缴纳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税务局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新机制扎实做好费款征收工作的通知》(黔税函〔2024〕19号)执行,竞得人需按法律法规缴纳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本次出让收益只接受一次性缴清。
九、重要提示
xxxxxxxx
十、其他说明
xxxxxxxx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竞买人应随时关注xxxxxxxx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竞买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获取的出让文件内容与从xxxxxxxx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xxxxxxxx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3.竞买人需线上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委托办理的,同时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其中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出让资料里有模板,只需下载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
4.竞买人请务必关注xxxxxxxx
5.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6.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7.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xxxxxxxx负责解释和通知。
8.如对本次挂牌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xxxxxxxx反映。
联系方式: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