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501741 | 采 | 建筑用砂 | 2025-10-31 | 已成交 | 182.25万 | 182.25万 | 新疆 |
详细内容
新疆博乐市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出让,出让方式:拍卖出让;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2.77年;矿区面积:0.1067平方千米;矿种:建筑用砂;推断资源量:85.63万立方米;开采标高:+1713.56米至+1640米;拍卖起始价(人民币):182.2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2.25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或者2万元的倍数。以下是本采矿权出让详情: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xxxxxxx
地址:xxxxxxx
(二)拍卖人
名称:xxxxxxx
地址:xxxxxxx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博乐市赛里木湖2号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
矿区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略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生产规模:3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2.77年
矿区面积:0.1067平方千米
矿种:建筑用砂
推断资源量:85.63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1713.56米至+1640米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182.25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2.25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或者2万元的倍数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拍卖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拍卖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和展示期内准备上述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联系xxxxxx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如下: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竞买登记表;
(6)xxxxxxx
(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提交拍卖人。
2.展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
3.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出具《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在签署竞买协议和拍卖文件等相关资料后,在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9:00)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竞买保证金后凭拍卖人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成为合格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拍卖交易服务费(如有违约行为的则转为违约金),并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有违约行为的,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5.拍卖会时间:2025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
6.拍卖会地点:xxxxxxx
7.拍卖会竞买人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竞买资格确认书、公章、法人章。
五、确定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3.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应与出让人、拍卖人现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标准,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缴纳交易服务费。
4.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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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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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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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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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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