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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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人办理勘查许可证年检,需要报送勘查许可证、勘查项目年度报告、资金投入报表、勘查单位资质证书、立项批复或资金证明、下一年度勘查工作设计,同时按照属地主管部门要求补充其他相关材料,供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年度检查核验。

1、勘查许可证:提交有效期内勘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验探矿权合法权属。
2、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如实反映当年勘查进度、实物工作量、地质成果、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3、勘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报表:报送当年勘查经费支出明细,用于核查是否满足法定最低勘查投入。
4、勘查单位资格证书:提交勘查单位有效资质复印件,资质等级与项目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
5、国家及省批准的计划文件或资金证明:财政立项项目提交批复计划文件;自筹项目提供资金落实证明。
6、下一年度勘查工作设计:报送次年勘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工作量、施工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7、登记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按属地要求补充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开工报告、规费缴纳凭证等材料。